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5年度龙游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度龙游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龙游县强制检定工作由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其中动态汽车衡、出租车计价器、测速仪等强制检******管理局唯一指定的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检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8〕41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县(市、区)级计量行政部门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财政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职责清单调整及经费保障的通知》(衢市监计〔2020〕9号)文件要求,龙游县强制检定工作由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其中动态汽车衡、出租车计价器、测速仪等强制检******管理局唯一指定的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检定。故建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采购2025年7至12月份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百灵中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联 系 人:饶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街道太平西路31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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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2.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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