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智能科技5号厂房功能提档升级工程(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智能科技5号厂房功能提档升级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7FJ-******1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智能科技5号厂房功能提档升级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507-421224-04-05-30718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南林工业园 。
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造面积14366.20平方米,主要对南林工业园5#******消防工程,以及厂房地面、内墙、门窗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通山县智能科技5号厂房功能提档升级工程(EPC)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
合同估算价: 3809.51万元 。
2.3 其他: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并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且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或2024******银行存款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 (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均可)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时间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需要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资质, 详见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满足 3.1 规定的资格条件;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29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青龙汇商业街55号201室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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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许文强 |
联 系 人: 司燕琼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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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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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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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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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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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22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