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扶手底梁、铁艺粉刷专业分包询比公告
项目编码:CG-******-09560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的委托,对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扶手底梁、铁艺粉刷专业分包进行询比招标。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扶手底梁、铁艺粉刷专业分包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3计划工期:2025年08月20日-2025年09月30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采购内容):扶手底梁、铁艺粉刷专业分包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采购需求
序号 | 分部分项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及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暂估) | 控制 单价含税(元) | 控制 总价含税(元) | 使用部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 | 扶手底梁 | 砖混工艺,外尺高210mm宽460mm,砌砖盒子内填充混凝土,外露面全抹灰,不含材料,包含施工工具如铲车,吊车等。 | 米 | 700 | 54.00 | 37800 | 小区院内 | 按实际完成,以延长米计算 |
2 | 扶手粉刷 | 原貌恢复,焊接,打磨除锈,刷两遍防腐漆后,再刷一遍面漆; 结构底漆为:钢保钢结构专用防腐底漆; 结构面漆为:恒塔工业级面漆。 | 米 | 1695 | 41.00 | 69495.00 | 小区院内 | 按实际完成,以延长米计算 |
3 | 围栏粉刷 | 原貌恢复,焊接,打磨除锈,刷两遍防腐漆后,再刷一遍面漆; 结构底漆为:钢保钢结构专用防腐底漆; 结构面漆为:恒塔工业级面漆。 | 米 | 1000 | 79.00 | 79000.00 | 小区院内 | 按实际完成,以延长米计算 |
合计(元) | 186295.00 |
注:
1.以上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实际工程量以现场发生为准。
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垂直运输、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雨季施工费、已完工程及成品保护、材料保管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用。
3.付款方式:按照月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每次工程款支付前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报送月进度预结算,由承包人审核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拨款依据,方可支付工程款;2)工程款支付:承包人按照实际月进度预结算产值的 70% 支付月进度款,(若跨年工程支付至年度预结算总金额的 85 %);分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此节点乙方应将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且结算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及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 97 %,剩余3 %留作质保金,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之日起 24 个月后如工程未出现因施工原因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质量缺陷修复并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同时不存在其他合同违约的,承包人全额无息返还质保金。
4.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1.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3.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
3.5意向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
3.6意向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4.2.1******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为2025年08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项目报名时,请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平台《资质文件》处。
4.2.2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
(6)意向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
注: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须在报名期内完成线上报名及流程,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2.3招标文件/元。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包压缩至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为:22025年08月15日13时30分,逾期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包装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5年08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纸质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号华东大厦B栋23层5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号华东大厦B栋23层5号开标大厅。
8.其他
8.1 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8.2 对于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考核,对于满足要求的人员,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工期,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8.3 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人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招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8.5当国家有优惠政策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办理相关手续。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
11.评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金鼎豪庭小区28号楼商服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号华东大厦B栋23层5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451-******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根据《关于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10日起,睿采网平台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缴纳,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睿采网平台账户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 CG-******-03425)。
(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三)如此之外,中标供应商仍需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