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中宁发改审发〔202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余丁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铺设污水管道1757米、入户排水管 250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75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6256平方米,硬化巷道4632平方米,铺装面包砖9643.2平方米,安装道牙8240米,道路白改黑2334.5
平方米,钩臂式垃圾箱30个等。
2.2 建设地点: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2 :00起至2025-7-29 23:59,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改革局 电话:******
注: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改革局,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中宁县余丁乡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宋姗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55号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张丽、陈强、刘海燕
电 话:******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