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 | ******医院公共区域、病区、含电梯轿厢清洁保洁)服务 2.安保秩序维护服务 3.洗衣房服务 4.污水处理服务 5.重点区域(手术室、产房、门诊、医技科室)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服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服务 ******消防、强弱电等设备设施小型维修养护服务;需满足的要求:1.环境保洁管理服务 ******医院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 ******医院红线范围内的院落、道路、墙壁以外公共设施如标牌宣传栏等以及门前三包范围的清洁、保洁; (3)诊室地面、墙面,病房内床、床头柜及地、墙面、窗台的清洁; (4)生活垃圾清运; (5)手术室、产房、诊室等医疗废物收集。回收后按规定定点存放,交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统一处置。 ******消防管理) ******消防、停车场及进出人员、车辆管理登记等; ******控制中心、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重大活动安保协助。 3.洗衣房管理 ******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服,门诊、病房等部门的被服、床单、手术包布、敷料及病服的收集、消毒、洗涤、烘干、熨烫、缝补、下送等工作。 4.污水处理服务 严格按照要求管理污水处理设备和运行,定期投放消毒药剂,做好加药、日间废水处理量台账登记等,并配合检查、检测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排出废水达到预处理要求。 5.公共区域给排水设备、设施小型维修养护 ******消防、强弱电(包括发电机)、监控等设备设施的小型维修养护工作。。 | 47.64 | 2025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保健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