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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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漓江流域湘漓联华砖厂等7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glggzy/ ******/发布。 六、澄清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澄清1:发布日期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布日期”现更正为“2025年11月19日”。 澄清2:发布公告的媒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布公告的媒介”现更正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glggzy/ ******/发布。 ”。 澄清3: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评审标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财务状况”评审标准现更正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澄清4: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价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三)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计算参考依据:”“1.预算依据”中的第13条现更正为“(13)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 年第7期公布的兴安县信息价格,没有的采用市场询价(含原材料价格、运杂费);”。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共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银杏路11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朱先生,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金水路新绿园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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