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上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上蔡县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上蔡县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S223线标段由K290 200至K335 698 ,长约45.498 km; 第S218线标段由K234 000至 K242 569,长约8.569 km;公路等级为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有 0 立交 0 处特大桥 0 座,计长 0 m ,大中桥 0 座,计长 0 m;隧道 0 座,计长 0 m; 涵洞 0 座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叁万壹仟玖佰捌拾捌元 (¥ ******.00 元)。支付方式:施工准备就位并开始施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开工预付款,其余资金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7%,合同价的3%后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等质保期满后全部拨付。
4.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建立(建造师注册编号豫*3718)。
承包人项目总工:王涛(工程师证书编号C*09) 。
5.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安全零事故 。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2025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2025年12月25日完工)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5 年 11 月 23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