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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桦南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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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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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2211GC******

1.招标条件

桦南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桦南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桦南县2025年提质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桦交发[2024]114号、桦交发[2025]5号)批准资金来源国家补贴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桦南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桦南县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提质改造18项49.713公里,其中桦石公路至八一村2.353公里、红大村至民主村2.218公里、红光村至前历家0.892公里、民主村至利民1.433公里、同汪公路至永久村1.758公里、三王村至凤岐村3.267公里、凤岐村至前金沙村3.076公里、同汪公路至北安村2.47公里、新民村至金生村3.505公里、德荣至长胜村3.407公里、湖南营村至德荣村0.636公里、宏伟村至文明村1.234公里、佳桦公路至西平村0.843公里、同汪公路至太平村1.536公里、建华村至胜利1.564公里、振兴村至德荣村5.88公里、八虎力村至建华村5.513公里、桦依公路至丰林村8.128公里。

2.3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A1

49.713公里

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4

2.5计划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计417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新取得资质在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还未显示的,可提供承诺函。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中一条

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45km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90km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路基、路面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路基、路面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里程为1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路基、路面里程2公里。

3.1.3 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效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本单位聘用合同,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缴费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4.2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3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94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94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93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桦南县交通运输局

      址:桦南县前进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100米 

  人:刘国君

联系 话:******

人:桦南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桦南县胜利路运管站办公楼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人:陈永久、黄兵 

   话:0451-******   ******

电子邮件:******5@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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