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河******有限公司
承包人甲(全称): ******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淮滨县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淮滨县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 。
2. 工程地点: 淮滨县境内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淮发改 [2022]139号、淮发改 [2022]193号 。
4.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括生产资料仓库、农产品展示中心、保鲜仓库及淮滨县农副产品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等。
6.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对应的相关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即开始设计工作,现场施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
三、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其他: 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本项目合同价款分为两部分:
(1)设计费: 经财政评审价的97.2%
(2)建安工程费: 经财政评审价的97.60%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龚冠兰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 专用合同条件及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甲方会议室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十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四 份,承包人执 捌 份。
十二、其他事项
其它约定事项:为便于项目实施简化手续,本项目工程设计款支付经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将贵单位(淮滨县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 ******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代为收款并由该分公司开具相应税票。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支行
收款单位开户账号: ************68
******有限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