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5年通校车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北溶乡花园村—杨家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26
采购人(全称):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2025年通校车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北溶乡花园村—杨家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13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5)项目经理:吴平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18375.21元
大 写:捌拾壹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贰角壹分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整包 | ******有限责任公司 | 沅陵县2025年通校车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北溶乡花园村—杨家潭)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 818375.21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1个月,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令期限发出,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时间为准。
地点:沅陵县北溶乡
4、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 叁份,供应商执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9、合同主体
甲 方: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 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仁 法定代表人:韦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怀化市沅陵县迎宾南路******街道板仓南路29号和向阳路10号新长海中心C、D栋 161 ******银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际岭支行
帐 号:************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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